內部稽核
職能與組織權責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其主要職能為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衡量營運之效率及效果、財務報表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並督促改善措施,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人員配置與任免:
- 部門配置主管一人。
-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依公司內部任用、晉升程序及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辦理)。
運作方式
內部稽核工作係依據風險評估於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查核工作,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目的在於適時發現內控可能之缺失,督促改善措施,並出具稽核報告。
此外,稽核單位亦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評估結果將作為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摘要:
內部稽核主管每季至少一次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進度及執行狀況。若遇重大事項或獨立董事認為有必要溝通討論之事項,得隨時召開會議。
內部稽核主管每季至少一次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進度及執行狀況。若遇重大事項或獨立董事認為有必要溝通討論之事項,得隨時召開會議。
114年度 溝通情形記錄
| 日期 | 溝通方式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
| 114.02.26 | 透過審議會議 |
|
無反對意見 |
| 114.05.08 | 透過審議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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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反對意見 |
| 114.08.07 | 透過審議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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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反對意見 |
| 114.11.07 | 透過審議會議 |
|
無反對意見 |
